今日特推: 灵活就业人员“多缴多得”的含义是什么?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社会 > » 正文

山东阳谷郭屯司法所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实现“无缝对接”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思妍)为全面贯彻《社区矫正法》,更好地开展社会矫正工作,创新管理模式,落实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郭屯司法所实现了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效衔接的新思路。
 
  一是程序对接。矫正对象期满解矫,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司法所与矫正小组成员共同签字,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结束。同时,在司法所的引导下,解矫人员与安置帮教小组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继续对其进行为期3年的管理帮教期,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程序上的无缝对接;
 
  二是档案对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后,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书,完成社区矫正对象到安置帮教对象的身份转换,重新登记造册,建立安置帮教人员档案,实现一人一档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解除的社区矫正人员底子清,去向明;
 
  三是人员对接。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同时明确矫正小组成员协助村安置帮教工作,村社区矫正志愿者同时也是安置帮教管理成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队伍相互补充,实现了人员对接,信息共享,分工合作,齐抓共管,提高了两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管理对接。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有共性,两支队伍人员重叠,省去沟通环节,有益工作思路和方法的延续,减少对立抵触情绪,避免重复沟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减少重新犯罪。(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郭屯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