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胡顺胜)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教育,教导社区矫正对象崇尚法治,遵法守规,筑牢安全意识,促进平稳、顺利融入社会。
严报到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对严管对象前三月每周报到一次,普管对象每月报到两次,严肃日常报到纪律,每周不定时核查矫正对象定位手机开机情况和活动范围,严防私自外出,对不按时报到的和定位手机关机的一律纳入严管,一天报到一次,并给予训诫,全面掌握其活动情况。
严日常学习。坚持每月定期学习制度,学习《民法典》、《社区矫正法》以及党史、新中国史,提升其自身爱国情操和遵纪守法意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新冠疫情最新防控相关规定,督促落实相关规定,自觉接种新冠疫苗。
严走访排查。每月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两次谈话,了解其家庭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发现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思想波动大的及时介入,开展心理疏导,稳定情绪。每月定期下村走访,通过矫正小组成员了解其日常生活表现和遵纪守法情况,从而在日常监管中有的放矢、因人施管、因情施教。(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