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优化调解队伍,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山东省沂南县司法局苏村司法所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扎实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成立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苏村司法所牵头,联合苏村法庭、苏村镇组织办等多部门共同做好换届前期工作,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各村村干部开展专项培训,明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构成、任职条件、换届流程、换届时间等内容,要求各村及时加强与司法所的沟通联系,共同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顺利开展。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将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宣传工作纳入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积极做好《人民调解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任务和组成人员应具备的条件。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质高、为人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善于化解矛盾纠纷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群众,推选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中来。
严格选举程序,依法换届选举。换届过程中坚持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联合相关镇直单位,通过派出所警务系统、安置帮教系统、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候选人进行逐个比对,把好候选人资格审查关。严格程序,派专人督导各村在换届过程中完成发票、投票、封箱、检票、验票、计票等工作,当场宣布推选结果,并张贴当选名单。
优化队伍结构,做好岗前培训。积极推选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善做群众工作的同志加入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劳模、老政法干警)、专业技术人员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对新当选的人民调解员,详细讲解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调解范围,调解方法技巧,加深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理解和掌握,熟悉人民调解工作的流程,较好地发挥纠纷排查化解职能。(山东省沂南县司法局苏村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