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人民调解为人民
——山东省沂南县司法局苏村司法所按下调解“快捷键” 奏响乡村“和谐曲”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了以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针对一起复杂的矛盾纠纷,苏村司法所通过调解、和解等多种“柔性”司法举措入村化解,为群众解了难题、办了实事,促进了本辖区的和谐稳定。
接到群众诉求后,苏村司法所所长崔志超带着工作人员驱车3公里,经20分钟路程到达东李家庄开展调解工作。根据当事人双方描述,李淑X和李兆X在位于沂南县苏村镇东李家庄村村民李淑X家屋后西北角处,因为琐事发生争吵,李兆X将李淑X打伤致右前胸第四、五两根肋骨骨折和左额头挫伤等,经法医鉴定李淑X身上伤已构成轻伤二级。了解事情后,崔所长就纠纷中的情理与法理问题,耐心细致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详细讲解,并就动手打人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普法宣传。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李兆X深感歉意,向李淑X赔礼道歉,李淑X对李兆X的行为也表示谅解。同时,李兆X自愿一次性赔偿李淑X人民币130000元。至此,该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在村一级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及村委会,对于司法所上门调解纠纷,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做法表示非常满意。
推进“一村居(社区)一专职调解员”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这是苏村司法所创建“枫桥式”司法所的一个缩影。崔所长表示要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实做细,下一步,将继续提升基层司法所服务一方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仅要充分发挥驻村调解员作用,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还要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真正实现“我为群众办实事 人民调解为人民”的初衷。(山东省沂南县司法局苏村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