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人性化矫正,确保矫正顺利执行
——山东阳谷张秋司法所接收执行地变更矫正对象纪实
山东法制传媒网:(袁新)当今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心在于人性化管理,管理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出现对矫正对象生活和工作造成不便的地方。矫正对象若是因工作、生活上的原因需要进行执行地转移,接收方司法所需要配合进行调查,了解其亲属及村委会对接收此矫正对象的意见。
因收到执行地变更接收的通知,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张秋司法所所长和县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组成调查人员,一同前往调查。这位矫正对象名为张某某,性别女,带有两个孩子,因在聊城市东昌府区没有工作,男方对其不管不问,无法将生活继续下去,因此希望带两个孩子回到自己老家,通过帮姐姐忙赚些钱养育孩子。其户籍地在阳谷县张秋镇北街村,在执行地变更手续中注明了住在姐姐家。
调查人员先是通过电话与其姐姐联系,确认对方有空闲时间后,来到其住所。矫正对象张某某的姐姐和姐夫完全同意其住在自己的家中,并保证能够尽到监管的责任。从张某某姐姐家出来,调查人员径直前往北街村村委会,见到村委会干部并询问对于张某某执行地变更来此居住的意见,得到了肯定的回复。调查人员书面记录两次调查的内容,之后完成了接收程序。
张秋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完成接收后,将社矫对象张某某引导步入正常的社区矫正执行程序,既顺利的执行了社区矫正,又为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带来了帮助,张某某的孩子在镇上也步入了小学学堂。人性化矫正的优势显现出来,相信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司法所的学习教育会深入人心,社会也将更加的稳定!(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张秋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