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德卫)为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把法治宣传教育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觉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依法履行义务、依法行使权力、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不断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朝城司法所开展“法治进农村”普法宣传活动。
在全镇各乡村、社区设置法律咨询台,通过释法条、讲案例、一问一答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反电信诈骗、《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安全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就《民法典》作为“社会百科全书”如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以及土地政策法规、征地拆迁、规范农村用地等农民迫切关心的法律问题,律师面对面向群众进行了解读和解答,引导村民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配合政府民生事业工作顺利开展。
本次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助力乡村运用法治方式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营造乡村法治文明与社会和谐新氛围,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朝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