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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农民工讨薪成心结 法律顾问巧化解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秀娥 刘正娟 朱珊珊)“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到我们的工钱,村里有个法律顾问就是好啊!”6月4日一大早,农民工王某某等人就将写有“ 专业服务不辞辛苦,公证为民耐心细致”的锦旗送到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公证处。
 
  2020年,王某某等9人在高速路某项目部工地打工,被拖欠了合计八万余元的工资,当时只是口头约定了工资,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半年来九人多次找到项目部索要未果。
 
  今年五月底,恰逢法律顾问、县公证处工作人员杨秀娥到几人所在的村居进行法律宣传,王某某便说起讨要工资的事,想聚集亲友去项目部要个说法。法律顾问杨秀娥将这件事牢牢记在心上,在核实真实情况后,杨秀娥立即联系项目部负责人,刚开始对方不接电话,杨秀娥听说项目部在6月底要撤走,一旦撤走再找相关责任人将难上加难,经过多方打听,最终和项目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开展多方调解工作,告知对方根据国务院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王某某等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如查证属实则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将其中的利害关系讲明,项目负责人表示工程还没有完成验收,等到全部验收合格后,会及时把尾款结清。同时项目负责人表示其从来没有与工人有私下接触,不会直接把钱给工人。原来王某某等人是通过包工方承揽到的工作,通常都是项目部将工资与包工方结清。
 
  杨秀娥与包工方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将尽快解决,但具体时间却始终未有答复。期间,杨秀娥又多次安抚王某某等人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经过一系列的接触,杨秀娥了解到项目部年前给了包工方4万元用于支付工资,包工方将这部分钱挪作他用,项目部还欠包工方部分工程款,余款要等高速主管部门下拨款项。杨秀娥劝导项目部和包工方多想办法尽量快速解决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以免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最后,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在工人和承包方在场的情况下,将工人的工资直接结清,包工方的工程款等上级工程款下拨后再支付。
 
  6月1日下午,在法律顾问杨秀娥、杨正国的见证下,项目部筹齐款项将拖欠王某某9人的工资全部结清,双方以现金结算的形式完成了工资支付,王某某等人拿到了工资后对法律顾问感激不已,农民工讨薪纠纷得到高效妥善调处。(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