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燕铭)为深入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农村“法治带头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三治融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示范带动广大村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建设法治聊城、法治乡村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石佛镇在大会议室开展了村“法治带头人”推选会议,会议由镇党委书记卢加广召开,全体镇村干部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卢加广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共阳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转发<聊城市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培养“法治带头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法治带头人”的推选提出要求。对照“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基本条件,规范选拔程序,由各村推选“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每个行政村至少一名。由司法所对自荐或推荐的人选进行初审,由镇政府审核同意、再上报县司法局批准。
会议强调,要重视这次“法治带头人”推选活动。“法治带头人”是老百姓身边最近的“法律智囊”,着力发挥其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基层社会治理,为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强支撑。(山东省阳谷司法局石佛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