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范悦)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新华司法所所长周海清作为民情书记,前往康庄镇西崔村、幸福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换届后的干部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常识。
近日,周海清为村“两委”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讲解了《民法典》中“土地承包”、“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为西崔村、幸福村的班子成员拓宽了法律知识面。
通过本次教育学习,康庄镇西崔村、幸福村新一届“两委”干部有效提高了依法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为进一步加强村委干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起到了切实有效的作用。(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新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