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吴承全)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和“八五”普法深入开展,建设法治乡村,近日,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关于在全县农村实施“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的意见》,全面实施“法治带头人” 培养工程。
《意见》明确,按照农村“法治带头人”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从选拔范围、选拔程序、考核上岗等方面规范选拔程序;从实施集中培训、现场教学培训、互联网培训“三大培训”方面加大培育力度;从搭建平台、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方面制定管理办法。
《意见》要求,到2021年6月底,全县所有行政村辖区内的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1名“法治带头人”。到2021年底,经过学习、培训、工作、实践,“法治带头人”作用发挥明显。
高庙王镇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落实工作。目前全镇14个行政村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法治带头人”选拔、考核等工作。下一步将重点加大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力度,制定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计划、组建一支由法律顾问组成的培训讲师团队伍,加强动态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带头人”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乡风文明,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高庙王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