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燕铭)吴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2019年1月开始在石佛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服刑矫正期间按时参加法律学习,平时表现较好,能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但是通过与其平时沟通交流,能够感觉到吴某某对其犯罪虽有悔改,认为自己服刑对家庭造成的伤害很大,影响子女,但在谈原因时有些归结于“倒霉”,直至去年年底,其父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去世,对其打击很大,精神受到很大冲击,思想低落。
石佛司法所通过与其交流谈话,认为吴某自身因交通肇事进行了社区矫正,其家人又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司法所应尽快调解其心态,恢复正常精神状态。于是,石佛司法所联合派出所,从法律和情感两方面对其进行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吴某既认识到自己在交通肇事中对受害人家造成的伤害,有了愧疚之心,又很快的从伤痛中走出来。(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司法局石佛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