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董雪)自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老赵庄司法所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检验队伍教育整顿成效。
“请放心,司法所一定会妥善安置好张某的……”,老赵庄司法所马所长在电话中说道。原来4月初老赵庄司法所提前收到聊城监狱发来的预释放通知书,得知户籍是老赵庄镇蔡庄村的张某因犯抢劫、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服刑期间经过三次减刑后,将于2021年4月25日刑满释放。监狱发来的张某情况说明中显示其在2008年入监体检时就已经“四肢活动障碍十余年”,现在更是罹患小脑萎缩,日常生活不能自理,长期卧床,无自主行走能力,无自主进食和饮水能力,需他人喂食,无语言交谈能力,大小便失禁,长期需要专职陪护。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老赵庄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蔡庄村委会,走访调查张某的家庭情况,积极了解张某的近亲属情况。张某未婚且父母均去世,小妹妹外出多年无联系,大妹妹去世七八年有余,大妹妹的两个孩子一个务工。经济方面也不宽裕,其家中只有6亩耕地和一处院落,房子也漏了顶。可以说张某是真正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也无劳动能力、固定经济来源,失去生活保障。如何妥善安置好张某成了司法所的头等大事。
面对这一棘手情况,老赵庄司法所不等不靠,积极想办法做好张某的安置工作。一是积极向临清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和老赵庄镇主要领导汇报,争取临清市司法局和老赵庄镇主要领导的支持,共同商讨如何妥善将张某安置办法。二是从张某近亲属入手,努力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争取张某出狱后能得到他们的照顾,但介于现实情况其亲属均无能力在张某出狱后对进行照料。三是积极联系临清市司法局安置帮教科、聊城监狱将张某的历年病例提前发过来,并在出狱当天由监狱派车送至老赵庄镇,协调老赵庄镇残联、民政所和蔡庄村委会待张某出狱后第一时间安置到老赵庄敬老院,联系专家为张某评残办理五保手续。
2021年4月25日一早,聊城监狱工作人员开车将张某送至老赵庄敬老院,为张某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首先老赵庄镇残联、民政所联系蔡庄村委会与老赵庄敬老院就张某签订照料生活起居协议,敬老院马上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照顾其三餐及日常起居;然后联系派出所为张某特事特办,办理加急身份证;最后老赵庄司法所将协同残联和民政所为张某进行评残和办理五保手续,彻底解决其后顾之忧。
张某从即将出狱时面临困境到得到妥善安置,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人文关怀,更表明了司法行政系统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真正的解民忧办实事,老赵庄司法所也将会更进一步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人民为中心,创新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老赵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