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耿丽丽)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桑阿镇司法所立足本身职能,充分地发挥司法所贴近基层一线的优势,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强项,充分运用人民调解手段,使一起宅基矛盾纠纷得到妥善的化解,提高了司法所的知名度,维护了社会稳定。
双方当事人系院中亲叔伯兄弟,在20多年前,岳某明因到了结婚的年龄,无宅基地建房,岳某明的父亲和岳某光的父亲协商把岳某光的一处宅基地先让岳某明建婚房,岳某明父亲的老院的宅基地归岳某光的父亲,现如今岳某明的父亲已建新房,老院破落无人居住。近日,村内宅基地确权时岳某光提出要求:把岳某明父亲的老院确权在自己名下,现在双方对宅基的使用权产生争议。两家多次爆发冲突,村委会、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
桑阿镇司法所及时下村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主动介入岳某光、岳某明的矛盾调解工作,多次前往该村了解相关情况,走访村干部、村民,实地查看两家宅基现状,拍照取证,掌握了大量的证人证言。
随后,司法所调解员协同村级法律顾问郭海涛分别与当事人谈心谈话。考虑到双方本是院中叔伯兄弟,且双方住所相邻较近,对于本次纠纷调解,以解决纠纷不断亲情,把误会说开的原则展开调解。在调解交谈中,了解到岳某明不是不同意将父亲的老院的宅基地确权到岳某光名下,而是就宅基地面上的房屋如何处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针对双方矛盾的焦点,与两人进行深入的沟通。经过多次斡旋、调解,岳某光松口让步,答应支付给岳某明所争议宅基地上房屋款及树木款,共计10000元,但之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岳某光使用。其他双方互不追究。双方当事人签调解协议书,握手言和,矛盾化解。
桑阿镇司法所在矛盾调处过程中始终秉承文明调解、依法办事的原则。通过重调查,讲道理,晓之以理,授之以知,导之以行,有效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了法律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