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桥街道法律顾问依法为群众办实事
——山东省阳谷县博济桥街道村级法律顾问依法调解村民邻里纠纷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韶斌 张琦)今年4月初,山东省阳谷县博济桥街道某村村民乙家修建房屋,过了一段时间村民甲找到村干部说村民乙建房时扒了他家2009年买房时带的猪圈,让村民乙赔偿损失。另外,村民乙院中的大树树帽伸入村民甲院内,挡住了村民甲家采光,村民甲要求村民乙修剪树木,村民乙却置之不理。村民乙认为村民甲家的猪圈早已经不复存在,根本没什么东西,村民甲要求村民乙赔偿,毫无道理,村民乙拒不赔偿。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果,村民甲更是在村民乙家院墙外的胡同里堆放了一堆猪粪、牛粪等大粪,臭气熏天,影响了村民乙一家人的出入。村干部见双方矛盾愈演愈烈,赶忙联系村法律顾问王韶斌处理这起邻里纠纷案件。
经过法律顾问的调查查实,村民乙和村民甲系邻居,两家之间有一条历史形成的胡同是公共通道。村民甲2009年买房时在宅基地之外带有一个长约6米,宽约3米的猪圈,但村民甲自2010年起就不再使用此猪圈,一直搁置到现在,已经破烂不堪。村民乙在今年3月初修建房屋时,新修的院墙占用了村民甲家的部分猪圈。村民甲让村民乙赔偿占用猪圈的钱,但村民乙不赔偿,村民甲非常生气,就把粪便堆在了村民乙院墙外的胡同里。另外查实,村民乙家院墙外有一棵生长多年的老槐树,老树长得非常茂盛,有三分之一的部分已经伸至村民甲的房顶上面。村民乙院墙外的老树已经伸至村民甲家的房顶,确实影响了村民甲家的采光,且树枝容易脱落,砸坏屋顶,非常容易造成人身危险。
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双方积怨已久,互相都不肯让步,这也是双方纠纷的最大起因。法律顾问依据物权法以及宪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具体讲解了法律的相关规定,讲明村民乙家的老槐树确实影响了村民甲家的采光,而村民甲将粪便堆放到村民乙家院墙外,影响村民乙一家人的正常出行,双方做法都有错误,并指出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另外,指出虽然村民甲家的猪圈年久不用,破烂不堪,但根据法律规定,年久不用的猪圈仍然属于村民甲家的财产,村民乙家新修房屋的院墙占用了村民甲家的部分猪圈,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通过依法合情合理的说服教育,使双方当事人明白自身存在的违法事实,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内容是,村民甲两日内将村民乙院墙外的胡同处的粪便清除干净,村民乙付给村民甲人民币500元作为扒了村民甲猪圈的费用,村民乙于十日内将自己家老槐树伸至村民甲家房顶的树枝进行修剪,以不影响村民甲家采光为准。自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后经法律顾问回访,双方再无矛盾发生。
邻里纠纷说大不大,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可说小也不小,关乎文明与法律的界限、关系个人权利与自由的边界。法律顾问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调解矛盾纠纷,修复邻里关系,进一步维护了村居的和谐稳定,促进了法制街道发展进程。(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博济桥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