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谭庆军)近日,山东省沂水县沂城街道确立了“加强一个建设,完善二个网络,构筑三道防线,坚持四个原则,规范五项制度”的工作思路,促进了全街道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加强一个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该街道明确调解中心由分管负责人任主任,综治、司法负责人任副主任,信访、土地、乡建、经管、团委、妇联、教委、派出所和法庭负责人任成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调解中心建设的意见》。调解中心办公室配备5名专职调解员,调解中心办公业务用房12间,投资5万余元,添置了传真机、微机和复印机等办公设施。按照组织建设“逐年规范、逐年完善”的要求,对村级调解委员会进行了充实调整,严格按照1000口人以下的村(居)不少于3人,1000口人以上的村(居)不少于5人的标准配齐配强,认真落实其政治、经济待遇,稳定调解队伍。坚持司法调解改革,调解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每季度对调解主任进行一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的素质。
完善二个网络,确保人员到位。一是完善信息网络。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五员机构”信息组织网络,成立了综治信息平台,在街道机关、各单位和村居开通了视频会议和在四个派出所投资100万元建立了四处大型电视监控平台、完善了网格系统,每个网格分别设一各网格员,负责对辖区内当天的各类矛盾纠纷逐级进行排查,形成了 “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信息排查网络格局。二是完善调处网络。街道95个村(居)调委会共有调解人员372人,村(居)民小组普法宣传员兼纠纷调解员512人,对街道的各种矛盾纠纷实行分级调处,真正把调处工作延伸到户、到家庭。在街道构筑起了“街道统揽、部门齐抓、上下联动、专群协作”的大调解格局,切实解决了矛盾纠纷有人抓、有人管的问题。
构筑三道防线,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防线。在村级全面推行两委班子定时定点集中办公制度。确定每月8日、18日、28日为集中办公日,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全面听取群众意见,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效地解决了“村干部难找,群众事难办”的问题。第二防线。在社区总支一级设立专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员。每个社区总支配备一名情况熟、懂法律、善调解的工作人员,在街道调解中心的指导下,全面负责辖区内各村矛盾纠纷的及时排查、妥善调处和情况汇总。第三防线。在调解中心设立联合接访受理室,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全面承担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民情信息的搜集、汇总、答疑,避免了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
坚持四个原则,工作有章可循。一是坚持及时排查、预防为主的原则。重点搞好征地拆迁、拖欠工资、企业改制、基本生活保障、农民负担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易造成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隐患排查,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急事急办一批、防范控制一批、主动化解一批”的要求,列出单子,分级负责,归口办理,逐一落实领导、部门和单位责任制,限时调处。三是坚持多种手段灵活运用的原则。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采取经济、法律、思想政治教育等各种方式方法,本着便民利民的精神,耐心说服,平等协商,积极化解。积极发挥村居(社区)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内部。四是坚持道德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结合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开展“平安村居”“平安文明家庭”“平安文明个人”等创建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规范五项制度,完善工作程序。一是定期排查制度。村居网格员认真排查辖区内的不安定因素,每天上报村居调委会,村居将各类矛盾纠纷实行零报告制度,定期上报街道调解中心,突发事件,随时上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分类汇总,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是联席会议制度。调解中心每月的10日召开调处协调联席会议,分析工作形势,研究案情。遇到重大问题随时召开,明确牵头领导,指定责任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抓好案件调处的落实。三是案件督办制度。对应及时调处的矛盾纠纷,由街道调解中心出具交办单,明确承办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化解;对领导批示或上级交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作为重点案件,指定专人跟踪督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四是回访制度。坚持定期走访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听取意见制度,调解中心规定每起调处的案件在结案一周内,由调解中心指定人员进行回访,对调处不合理、当事人不满意的,责令有关单位重新处理。五是考核奖惩制度。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单位及领导干部评先树优、晋职晋级挂钩。(山东省沂水县沂城街道综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