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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五莲县司法局石场司法所:加强土地纠纷调解,助力春耕生产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秦霞 王君鑫)当前,正值春耕生产时期,也是农村土地纠纷的高发期。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石场司法所接到一起土地纠纷,工作人员立即实地查明案情,了解各方诉求,第一时间成功化解双方纠纷,赢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赵某和王某为相邻两村的村民,双方为便于耕种以口头协议的方式互换土地。在互换土地三年后,赵某找到王某的儿子说明想要换回来,随即在王某的土地上种上杏树,王某发现后将其全部拔出,王某认为将地换回未经本人同意,赵某认为王某需要赔偿栽种杏树的财产损失,双方矛盾由此产生。调解员认真分析案情后认为,要化解该纠纷需要回答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王某和赵某的互换土地口头协议是否有效;二是王某是否应当赔偿赵某的财产损失。
 
  在调解员认真对上述法律要点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对王某和赵某说明后,赵某听后对杏树的财产损失不予追究,王某也同意将地换回,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都有较大转变,达成以下协议:一、王某同意将地换回,对此无异议;二、赵某给予王某七百元的挖地费用。最终土地纠纷成功化解,双方握手言和。(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石场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