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胡晓丽)于某杰系阳谷县狮子楼街道办事处紫石社区被拆迁居民,因为家庭成员之间补偿财产分配意见不统一,多次拨打市长热线投诉。了解情况后,狮子楼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紫石社区法律顾问、紫石社区干部来到紫石社区居委会共同调解这一家家庭内部矛盾纠纷。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于某杰老人有两任妻子,与前妻生有两个儿子,现均已成家;与第二任妻子生有一女于红(化名),该女大学毕业,尚未成家。于红对拆迁测量表中有于某杰签字有异议,多次拨打市长热线投诉以表达不满。于某杰和于萌萌无疑成为我们本次调解工作的主要对象。
了解争议的焦点,是我们调解解决问题的关键。经过和当事人深入沟通和交流得知:于某杰两个儿子为更好分得遗产,主张于某杰如果不在拆迁测量表上签字,两个儿子将不再赡养老人;惟有签字,才会尽赡养义务。于红一方则认为,该被拆迁房屋土地使用权人系本人,不同意于某杰签字。对此,家庭内部争执不休。针对该争议,我们首先站在家庭发展全局的角度做思想工作,平息双方的激动情绪。在调解中围绕赡养老人是子女法定义务,和物权保护两个角度深入细致为于某杰、于红等人讲解法律规定,使得于某杰家人真正意识到哪些是权利,哪些是义务;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权利和义务的边界更加清晰和明确。历经几次劝和,各方共同努力下,子女之间放弃争执,表示积极履行赡养义务,于某杰自愿放弃签字,一场家庭内部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这种原本激化的矛盾经过调解的方式不仅有利于狮子楼街道办事处拆迁工作顺利推进,也促进了社区和谐稳定。本案属于典型家庭内部矛盾纠纷案件。需要综合运用法律、亲情和事理来说服当事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家庭内部矛盾问题。坚守法律底线,多站在当事人角度分析,厘清法律关系,再结合亲情感化,积极努力,很多纠纷案件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得以顺利解决,坚守初心,不怕麻烦,为群众办实事办真事。(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狮子楼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