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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峄城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宁)近日,根据上级要求,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按时高质量地向上级汇报了两篇行政复议纠错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张某不服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对申请人举报的违法采矿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因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举报书面回复未加盖公章,导致程序违法,因此复议决定为确认其回复违法;另一起为李某不服综合执法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因被申请人未查明事实而作出行政行为,因此复议决定为撤销其作出的行政行为。
 
  两起行政复议案件无论是程序违法还是事实不清,都说明在执法过程中要保证执法程序的严谨性,既要避免程序上出现不该犯的错误,又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合理地作出行政行为。这样才能保证作出的行政行为具有权威性、有效性。
 
  通过这两起行政复议纠错典型案例,复议机关要充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推动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有错必纠,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各行政机关也应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行为,减少不必要的程序违法情况。(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复议应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