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鹿云龙)山东省阳谷县司法局安乐镇司法所选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李士聪同志,热心调解工作,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王继龙的帮助下积极主动调处了一起因赡养方式引发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好评。
2021年2月10日下午,阳谷县安乐镇范楼村村民范某廷与姜某华二人结伴来到了安乐镇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李士聪同志根据二人叙述,了解到以下纠纷事实:范某廷的奶奶李某杰今年九十二岁,年事已高,李某杰有五个孩子,老大儿子已故,大儿媳妇瘫痪,范某廷为大儿子家孙子;老二儿子在年龄很小的时候已经过继给别人家;老三儿子瘫痪,姜某华为老三妻子;老四儿子因触犯刑法目前正在监狱服刑;女儿范某成,在聊城居住。因二儿子与四儿子目前不具备赡养条件,范某廷与姜某华、范某成就如何赡养老人产生纠纷。范某成想把李某杰送往养老院,但范某廷与姜某华因家庭条件困难无力分摊相关费用,便提出让老人在家养老,同时要求范某成每年拿出4000元钱作为赡养费用,但范某成不同意,表示去养老院自己可以分担赡养费用,不论费用有多高,自己都愿意出,但在家养老自己不会出钱。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李士聪及时将相关案情报告给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即致电法律顾问王继龙律师,咨询具体案情涉及的赡养问题相关法律规定,最后经过大家共同协商,并根据赡养老人的实际花销,拟定将范某廷与姜某华要求范某成拿出的4000元赡养费用适当降低标准,范某成与姜某华在此达成一致,认为3200元是最低标准。随后,李士聪利用周末时间专门联系了范某成的丈夫许某某,通过分析案情,述说实际,让范某成接受了相关协议:三家轮流赡养老人,每家四个月,轮到范某成的时候,按照老人意愿进行赡养,如果老人愿意随范某成去城里居住便由范某成夫妇将其接往城里,如果老人不愿意去,范某成将把这四个月总计3200元赡养费用交给其表叔李某军代为保管,在这四个月里是谁替范某成赡养老人,李某军便把钱按实际赡养时间给付给赡养人。
2021年2月26日,经过专职人民调解员李士聪的不断努力,范某廷、姜某华和范某成三家终于坐在了一起达成赡养协议,签订了由李士聪起草,王继龙律师协助修改完善的调解协议书,范某成当场转账3200元给其表叔李某军,调解任务圆满完成,三方握手言和。
自阳谷县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开展至今,安乐镇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李士聪同志认真钻研调解法律法规,主动向王继龙等法律顾问咨询学习,在司法所和法律顾问的共同帮助下,加强对民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热心接待来访群众,经常不辞辛劳利用周末时间开展调解工作,帮助众多群众解决心头难题,遇到问题不怕困难,敢于创新,让安乐镇人民调解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山东省阳谷县司法局安乐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