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大为)春节将至,为了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加强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峨山司法所分批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会上,司法所王所长带领矫正对象学习了《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重点学习了有关报到、训诫、警告的相关规定。学习后,王所长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春节期间必须遵守的四点要求:一是要求社区矫正对象配合驻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自身防护;二是必须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定位手机随身携带,不能出现人机分离的情况;三是严禁擅自外出,每天在钉钉群签到并报告疫情防控的情况;四是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平时上班和生活过程中增强安全意识。
通过这次学习,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为防止出现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提供了保障。(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峨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