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利娜)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文件,强调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指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0年12月30日上午8:30,为进一步促进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阎楼镇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参会人员有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及全镇工作人员及镇、村两级调解员。
会议由阎楼镇党委副书记、镇调解委员会主任王广晓主持,共分三项议程:一是由阎楼镇党委书记陈鸿雁在全面总结新中国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从制度创新、制度规范、制度保障的高度,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对人民调解的性质、任务、和原则、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和人民调解员选任、人民调解的程序、效力等内容共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十周年进行一次普法学习,并部署宣传工作;二是由阎楼镇镇长杨森传达关于调整阎楼镇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阎楼镇调委会成员名单,成员扩大至综治、司法、派出所、财政、民政、自然资源、人社、计生、妇联、学校等部门及各管理区负责人;三是由司法所长、镇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胥学涛对全年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明年人民调解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对于矛盾纠纷调处各村、各管理区、各部门应当及时介入化解矛盾,以力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减少避免信访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对于疑难调解可以向镇调委会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研究解决,对于合理但拒不履行调解协议、合理但调解不成功、采取多种方法方式仍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引导并准确的告知当事人在合理诉讼或其他法定的纠纷解决途径,同时对于经济困难或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合理诉求的,可以向司法所提请审查给与法律援助,提供免费律师助力诉讼,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能力,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促进全镇社会和谐法治建设。(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阎楼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