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德卫)12月15日,山东省莘县古云镇某村的商某从司法所领取了交通事故赔偿金,一桩压在自己身上的石头终于落地,法律顾问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扬法律之正义,弥群众之创伤,有效地维护了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案件还得从几天前说起。
12月3日晚,刘某驾驶小型客车路过某村大街时,将商父撞伤,送医救治5天后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认定刘某醉驾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得知噩耗后,商某悲痛万分,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处理了父亲的后事。
事情终要解决,商某束手无策,找到村干部商议。村干部立即想到村里的法律顾问,可是是周末,法律顾问是否上班。村干部给法律顾问联系后,法律顾问快速赶到司法所,当事双方也赶到司法所,当事双方均答应通过法律调解的方式,来解决赔偿问题。法律顾问现场了解案件情况,依法依理调解该案。
经过法律顾问苦口婆心的劝说,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刘某自愿赔偿商某人民币26万元,配合死者家属做好后续保险金赔偿调解或起诉,双方问题得到调解解决。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迈入发展快车道,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也得到了巨大提升。在全县广袤的农村大地上,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矛盾,交通事故就是易发矛盾其中之一,如何解决交通事故给农民带来的生活和法律难题,是当前的突出问题。自2016年4月以来,莘县司法局认真贯彻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支持下,积极实施“一镇一团队,一村一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为每个村庄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公示法律顾问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同时还创新性地实施了“菜单式”服务模式,推出“线上+线下”服务,全天候地为全县基层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民提供法律服务,夯实法治根基,耕耘正义土地,努力做农民身边依法维权的“引导者”,做农民身边遇事找法的“践行者”,做农民身边解决法律难题的“主心骨”。(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