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婷婷)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全国第三个 “宪法宣传周” 。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山东五莲县司法局中至司法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多措并举,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宣传活动。
宪法宣传进机关
中至司法所开展了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法治讲座活动,中至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活动。活动中,向全体机关干部赠送了《宪法》读本,随后详细阐述了宪法的发展、修改背景和基本内容等,进一步提高了中至镇机关干部的学法热情,增强了大家的制度意识和依宪依法依规履职意识。
宪法宣传进集市
12月4日恰逢中至大集,中至司法所联合信访办、中至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在中至大集上举行宪法法治宣传活动。在集市悬挂“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宣传横幅,同时设立法律咨询台,现场解答村民群众涉法咨询。工作人员深入集市,为村民群众发放宪法宣传读本,法治宣传彩页以及法律援助和公证小常识等普法宣传资料800余份,号召广大村民群众认真学法,增强法律意识,争做懂法守法好公民。
宪法宣传进村庄
中至司法所制作了十余条宪法宣传横幅,悬挂在乡镇驻地重点单位、规模企业门前或醒目处,有效地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同时依托村法律顾问送法入村,为村民开展宪法法治讲座,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此外,司法所还将开展宪法进企业、宪法进校园、宪法进社区等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增强普法教育的吸引力,营造出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山东省五莲县司法局中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