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宁)2020年12月3日上午,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就申请人任X复议被申请人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行政复议案在峄城区司法局听证审理室进行听证审理。因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就同一事实作出的五份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此将五个行政复议案件合并听证审理。在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的主持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就矛盾纠纷分别进行了论述、答辩与质证。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各执一词,就自己的论点充分发表意见。听证会结束后,双方就各自发表的意见进行审阅,并在听证笔录上签字按手印。
通过举行听证会,能更直观地了解案情,并能充分听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的答辩意见,为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及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打好基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行政复议应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