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雷)这天,正在上班的聊城市冠县北馆陶司法所所长高立国,突然接到学门口村村民郑某的电话,他与邻居王某因地界划分发生过多次争吵,现在又因为地界标识物遭到损坏吵了起来,双方险些动手,请求出面调解。群众的小事就是我们司法行政人的大事,高立国所长首先与村支书电话沟通了解了大概情况:双方的地界标识物是一老树桩,随着时间的推移,老树桩现在有些损坏,双方想重新种一棵树作为地界标识物,但因种树的地点意见不一致,发生争执。
高立国所长叫上负责学门口村的法律顾问李成亮一起驱车赶到现场后,首先稳定双方情绪,控制事情态势,然后对双方进行挨个劝说。作为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不能因为这事伤了和气,大家都应该让一步。然而,双方都认为老树桩是在自己的一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高立国所长并没有放弃,在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协议。一是以树桩中心为界限,在争议处东边由王某种一颗杨树,西面由郑某种一颗榆树,两树直线为界,以南为郑某,以北为王某,地界间除两棵树外不能种任何植物;二是两棵树不得随意砍伐或变卖,若确因树木死亡需要在原来的地方补种,需要双方确认(现树木未成才,原树桩保留原地) 。
看到双方握手言和,司法所长高立国说道:现在农村因界限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发生的纠纷还有很多。今天的成功调解,为我们以后调解类似纠纷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以后在解决此类纠纷时,要以法律为基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当事人,双方各退一步,从而化解纠纷,解决群众难题。(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