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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对接发挥实效 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题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立武 陈雪萌)近日,山东省莒县长岭镇农民工王某、邱某等十八人收到了长岭某缸瓦厂拖欠的劳资补贴费用,并向长岭司法所送上了“勤政为民两袖清风、执法为民一身正气”锦旗。至此,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顺利告结。
 
  2020年8月,按照上级政策文件和环境污染治理要求,长岭镇关停了部分缸瓦厂,导致王某等十八人与工厂用工关系停摆,用工方在发放工资时,以执行政策工厂停产为由拒绝支付补贴款,双方争议停滞不前,陷入僵局。王某等人情绪激动,来到长岭镇政府到人社所、镇信访办等部门寻求帮助,长岭司法所第一时间接待了农民工们,了解案情后,立即联系了长岭法庭,启动了诉调对接调解程序。长岭司法所在安抚王某情绪后,实地走访工厂,在全面细致了解案情之后,本着以法为绳、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原则,引导厂方化解矛盾。调解员耐心的向厂方负责人做好解释:于理来讲,农民工作为特殊的群体,各级部门非常重视,如果不及时妥善处理,走上诉讼程序,将对厂方的声誉造成巨大影响。于情来讲,农民工常年在工厂劳作,与厂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他们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为工厂创造了效益,在困难的时候,应该被关心帮助。
 
  厂方在法理和情感的双重作用下,最终表示不能难为农民工,愿意支付补贴款,并当场拿出了全部补贴费用,至此本起农民工讨薪案件顺利化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社会治理机制,要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新时代下的诉前调解,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零收费、高效率、手续少、耗时短”的优势,使矛盾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化解,充分释放1+1>2的效应,实现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中的诉讼方式与非诉讼方式的有机衔接,为群众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推动司法所工作方式更加丰富灵活,真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截至目前,长岭司法所今年办理诉调对接案件达50余起。下一步,长岭司法所将立足乡镇现实,合理运用并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突出人民中心,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司法合力,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推动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山东省莒县司法局长岭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