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吴承全)2020年11月4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高庙王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村民土地纠纷,从村级调委会介入纠纷案件到成功化解该起纠纷仅用8个小时,让原本剑拔弩张的纠纷当事人握手言和。
到达司法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冷却处理区别对待法,将纠纷双方分别安排在一间屋内,待情绪稳定后再次分别了解情况,准确查找矛盾纠纷产生的具体原因。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调解员了解到产生此次矛盾纠纷的原因是由于上级发展绿化林业,薛某某从村委会手中承包了本村34户土地共34.06亩,每亩一年承包费用为250元,上级林业部门每亩补贴750元,由村委会统一发到户家一年一亩地补贴1000元。薛某某认为自己承包地少于合同上写的34.06亩,自己实际承包亩数还不到28亩左右,因此拒绝承担另外8亩左右的承包费用,上级林业部门按缴纳租金地亩数进行补贴,导致村委会缺少8040元,无法正常对村民进行土地补贴发放,最终导致双方发生矛盾。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工作人员和调解员感觉工作就有了方向,工作人员和调解员认为只要弄清楚薛某某现在到底种了多少亩数,这件事就能圆满解决。调解员开始向薛某某做工作,调解员问他:“按承包土地亩数缴纳承包费对吗,如果多余他认为的28亩之外的地亩数是否要缴纳承包费用?”他说:“对,种了就该缴纳,但要是不够28亩,还得将多余费用退还给我。”有了他这句话,调解员认为此事还有解决的机会。调解员又找到村委会成员,将薛某某的意思表达出来,村支书、村委会主任立即表态,重新测量按实际地亩数缴纳,如少于34.06亩,少的部分他个人出资补贴村民,不让村民受到损失,但是如果够34.06亩,他必须缴纳承包费用。调解员又找到薛某某,将村委会的意思告诉他,并问他是否愿意重新组织测量地亩数,对于测量小组成员有无什么要求?他说可以重新测量,但是人员必须由他挑选。既然他能同意重新测量地亩数,这就是一个好的开始,工作人员和调解员把薛某某和村委会成员喊道一起,商量人选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争论,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找村中威望比较高的3人重新测量。然而此时已经到了13:30分了,工作人员和调解员也顾不上吃饭了,生怕吃完饭后薛某某又反悔,立即叫上矛盾双方驱车赶至前薛村,司法所工作人员让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叫上参与测量土地的3人赶至承包地重新测量土地,经过一番测量,实际承包土地近36亩。调解员再次询问薛某某,然而薛某某一言不发,调解陷入僵局。经过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短暂商量,认为毕竟是在村中,薛某某之前也干过村支书、村主任,碍于情面,不会主动承认错误,为了给他一个台阶,决定还是把双方叫到司法所做进一步调解。
再次到达司法所后,工作人员还是把双方分别安排在一个屋内,工作人员与村委会那边沟通,村委会还是说只要他补齐租金并承担国家补贴费用共计6040元后,不再追究此事,不然就到法院起诉并解除合同。调解员与薛某某沟通,调解员把村委会的要求告诉了他,他还是认为自己不能交这个钱,不然以后自己在村上抬不起头,还称解除合同也没人会承包此块土地,上级的任务怎么完成。听了此话,法律顾问立即对其讲解了其中的各项厉害关系,最后他态度有所转变。工作人员和调解员将双方叫到一起,利用互相找错法,对双方都提出批评教育,村委会错在当初没有对其承包地外围进行统一画线留标记,导致部分村民种植农作物到薛某某承包地边界;薛某某未按时缴纳全部承包费导致部分国家补贴不到位为,让村民利益受损。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薛某某一次性补交成包费1500元,村委会不再要求其补偿国家补贴费用,握手言和。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维护和谐稳定社会秩序,解决群众现实问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阳谷县“大调解”格局的持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服务宗旨和业务应用正被不断深入挖掘,阳谷县高庙王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以人民调解工作为服务民生、化解矛盾的重要抓手,为打造文明乡村和实现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做出更多努力。(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高庙王司法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