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丁学星 金美红)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潮河司法所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大胆创新社会管理,在健全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新模式下实现村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同时在“枫桥经验”基础上创新成立“党员老兵调解室”,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散发勃勃生机。
纠纷起因:2020年10月某天,潮河镇某村村民徐辉(化名)在潮河镇菜园村东路段驾驶二轮电动车与路边步行的曹莉莉(化名)相撞,致曹莉莉受伤,徐辉在第一时间主动送曹莉莉到医院就医。因事故情节轻微,事发后双方协商到潮河镇调委会对此事进行调解。受理案件后,一方面党员老兵调解员徐正敏立即组织双方及各自父母进行谈话了解案件详情,另一方面与老兵“结对子”调解的法律顾问徐慧芬就赔偿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金额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解答。调解过程中,党员老兵调解员希望徐辉能够正视自身错误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另一方面与曹莉莉家属积极沟通,希望念及徐辉(17岁)年龄小但认错负责的态度,在赔偿金额上做出让步。最终双方经调解协商一致,现场赔付医疗费及其它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事后,司法所对此案进行了积极回访,认真询问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满意程度,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建议,并详细做好回访记录,双方均表示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对司法所和老兵调解工作表示谢意。通过回访,进一步巩固了调解结果,切实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枫桥精神,为辖区的社会和谐稳定筑牢了第一道防线。(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潮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