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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芦柞司法所加强“两所共建”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共同发力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红蕾)为了有效整合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提高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整体效能,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乡村振兴工作,芦柞司法所按照市司法局《临沂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司法所“规范提升年”行动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推进“两所共建”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与法律服务所共同解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一、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契机,实现合体办公
 
  芦柞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成立于2017年,为补充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队伍力量,方便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把芦柞司法所和三合法律服务所办公场所整合到一起,不仅开设了人民调解等各种功能室和服务大厅窗口,而且配备了全套的办公设备,规范建立了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物质保证。司法所定期对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业务知识的培训;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到司法所值班,协助司法所开展好各项业务工作。
 
  二、成立党支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芦柞司法所现有政法专项编3人,乡镇事业编1人,公益性岗位6人,其中中共党员3人,三合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5人,党员1人,共有党员4人。根据临司发【2020】29号文规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司法所,应当成立党支部。2020年9月,芦柞司法所经申请正式成立中共兰陵县芦柞镇司法所支部委员会。
 
  三、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形成矛盾纠纷化解新合力
 
  芦柞司法所积极将法律服务所全体工作人员纳入芦柞镇人民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身的专业优势,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主阵地,以其他办公场所、街头巷尾、田间地头为分阵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对于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根据情况由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当事人提供有关诉讼程序上的指导和帮助,实现非诉讼和诉讼的无缝衔接。
 
  四、联合普法,提高辖区群众法律意识
 
  芦柞司法所成立以分管副镇长为组长、以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成员的普法志愿服务队,按照县司法局“逢集见法”专项宣传活动的要求,合理确定普法宣传时间,在人流量多、场地开阔处采用“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普法志愿者”等模式,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页、设置法律咨询台等方式,根据群众所需以及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法治宣传活动,将法治宣传触角伸入到群众生活的各个领域。
 
  五、强化监督,真正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三合法律服务所全体工作人员皆为县司法局选派到芦柞镇各村居(社区)任职的法律顾问,由芦柞司法所负责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监督和年终考核。通过日常检查和监督,促使法律顾问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现场服务和及时便民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现场解答法律咨询、举办法治讲座、开展人民调解、代理法律援助,同时围绕解决制约基层法治建设的重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