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贾海宁 吴立辉)为有效化解辖区内群众矛盾纠纷,推进多元化调解工作取得实效,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司法局常家司法所采取多种措施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在原有专职人民调解员基础上,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发挥网格员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引入网格员为兼职调解员,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同时不定期开展调解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调解员法治意识,更好发挥调解实效。
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坚持“预防为主、疏导为先”工作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纠纷,及时介入,做好群众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群众解开心结,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分歧较大的纠纷,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理性处理。
三是加强调普结合。在日常调解工作中,在解决群众矛盾纠纷的同时积极对群众进行法治教育,让群众养成依法办事思维,真正将“调解”与“普法”有机结合,达到“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司法局常家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