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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庄坞司法所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胡顺胜)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按照“聚焦主业、服务群众”的要求,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立足自身业务职能,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独特优势,做好“三精细、三强化”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精细队伍,强化调解队伍建设。依托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成立以村内威望较高的老党员、退休老干部为成员的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分析研判、分流调度、调处化解和督办考核。定期结根据实际形势和农村常见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所有针对性培训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
 
  二是精细制度,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司法所认真开展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在村调委会中指定一名信息员,由信息员负责对本村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信息上报,司法所做好相关记录,根据纠纷情况进行及时处置。并在各村显要位置张贴民调员的联系方式,使群众能够第一时间联系民调员,保证民调员及时介入,有效防止矛盾激化。
 
  三是精细协调,强化联合调解机制。对各村排查出来的纠纷问题,第一时间与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沟通商议,根据矛盾纠纷的属性与特点,确定调处思路,协调派出所、信访办、民政所、国土所等部门同志参与,优化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形成调解合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功率。(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