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文学)9月27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对刚刚刑满释放的王某某开展安置帮教谈话,促进其尽快融入社会,开启新的生活,重返人生正轨。
王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在山东省历山监狱服刑,9月26日刑满释放。在张庄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王某某耐心细致地谈话、推心置腹地交流,全面了解其基本情况、家庭情况、改造表现、思想动态和下一步打算,引导其吸取以前的犯罪教训,放下思想包袱,树立生活信心,重新开始,从头再来,积极开启新的生活;鼓励其发挥缝纫技术特长,尽快找份工作,照顾好家庭和孩子。同时,教育其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要触碰法律底线,在法律的框架下好好工作、好好生活,杜绝违法犯罪,避免重蹈覆辙,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工作人员还要求王某某的家人对王某某给予更多的关心、关怀和关注,注重日常管教,确保其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谈话结束后,司法所为其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并建立安置帮教档案。
最后,王某某对司法所的暖心关爱和真情帮教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一定认真学法,遵纪守法,安心工作,好好生活,做一个守法公民,不辜负党和政府的关爱。(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