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大为)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进一步学习贯彻执行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峨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并在辖区内开展宣传活动。
峨山司法所首先是利用集中学习的时间带领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的相关条文,重点讲解了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和解除和终止的相关规定。还对《社区矫正法》中关于尊重和保护人权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了解读,鼓励和提高社区矫正对象自我矫正和自觉回归的积极主动性。
会后司法所长希望所有社区矫正对象都要认真学习,做好学习笔记,服从管理,服务社会,按时在钉钉群签到,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
其次是将《社区矫正法》的全文发送到微信群和钉钉群中,方便社区矫正对象平时学习。
通过集中学习和在家自学,社区矫正对象了解了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提高了法律意识。(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峨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