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薇)“我是乐乐(化名),因为我,家庭闹翻了天……”这是来自一个未满11周岁的小学生作文里的一句话,这篇作文题目叫《因为有了我》。初看这句话,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就意识到这个孩子的遭遇不同寻常。他的家庭发生了什么事情呢?带着这些疑问,历下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走进了这个孩子以及他的家庭。
乐乐是济南市的一名小学生,这个年纪的他原本应该在父母的身边尽情享受美好童年时光,可他平静的童年生活从那天起就被打破了……
事情发生在2018年8月,乐乐的父亲与母亲因家庭琐事产生了矛盾,二人打算在车内协商离婚事宜,在谈到孩子是否亲生问题时,其父的表态让其母产生了不满情绪。其母趁其父不备,持刀将其父颈外静脉割断,导致其父大失血死亡。未满11周岁的乐乐不仅失去了父亲,他的母亲也被羁押在济南市看守所,一时间,原本完完整整的家庭就这样支离破碎。
乐乐的奶奶也因为痛失爱子,身体状况每日愈下,已经去世了。他的爷爷遭受了老年丧子以及老伴去世这些接踵而来的打击,身体和精神状态非常差,根本无力抚养乐乐。乐乐只得跟随已经年过七旬的姥爷姥姥一起生活,但是孩子每年的学习、生活费用成为了一笔庞大的经济支出,两位老人的经济压力非常大。
基于这种情况,乐乐向历下区检察院申请了司法救助。历下区检察院了解乐乐的基本情况后,耐心指导整理救助申请和相关材料,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随后,3万元的救助金及时送到了乐乐姥爷的手中。
“这是我们检察机关应该做的,一定要将这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用到乐乐的学习、生活上,一定要把孩子照顾好、培养好……”检察官温和的嘱咐道。
“虽然我带来了欢乐笑语,但因为有了我,也带来了一些令人无法忘记的事。我的突然出现,导致了父母打架、吵架,最后竟然到离婚。”看着小乐乐的作文,不禁感慨这个小小年纪的孩子承受了他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压力,想必他比其他同龄孩子更懂得珍惜身边所拥有的一切。
正如《茶花女》中所说:“孩子虽小,但他是未来的成人;脑袋虽然狭窄,但他蕴藏着无限的思想;眼球儿不过一丁点儿大,它却可以看到广阔的天地。”乐乐虽然如今只是一个未满11周岁的小学生,但他感知到的周围的一切都会深深印在他的脑海里,在幼小的心灵中埋下粒粒种子。希望乐乐会明白,社会没有抛弃他,他是被这个社会所关爱着的。司法救助如同缕缕清风,拂过乐乐希望亲近温暖的心。
救助在左,关爱在右,走在社会的两旁,随时播种,随时收获。“因为有了我,家庭闹翻了天”,这是乐乐笔下所写,但也正是因为有了历下区检察院的司法关怀,乐乐幼小的心灵得到了慰藉。
民之所向,检之所行。今后,历下区检察院也将继续立足职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相关涉法涉诉困难群众解决难题,传播司法检察正能量,让司法救助更加深入人心、温暖人心。
希望下次孩子再写“因为有了……”作文时,会把这许许多多的变化写进去,因为这变化是幸福的、温暖的、充满希望的……。(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