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康)9月11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梁家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遵守社会公德 争做文明市民”集中教育活动,助力禹城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写出身边的至少三条不文明现象,然后逐条交流讨论,激浊扬清,去芜存菁,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提升“三意识”。
提升勤俭节约意识。把勤俭节约作为一种良好习惯,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粒米、一度电、一滴水,爱惜粮食不剩饭,自觉践行“光盘行动”,积极带动家人和身边的亲朋好友投身“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文明行动中,引领节约健康的新风尚。
提升环保意识。把爱护环境作为一种自我约束,无论是在自己的小家,还是在社会这个大家,都应当爱护环境,做到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踩踏草地、不制造车窗垃圾,将绿色、低碳、环保理念融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提升排队意识。把自觉排队作为一种个人素养,超市购物要排队,公园游玩要排队,乘坐公共交通要排队,道路拥堵要排队,排队等待不抢不挤不加塞,主动维护公共秩序,努力培养排队意识、规则意识。
此次教育活动旨在引导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素质,注意自身的行为,从我做起,相互监督,对不文明现象进行制止,争做文明的传播者和传承者,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梁家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