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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庄坞司法所积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韩冰)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确保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
 
  9月8日上午,庄坞司法所召开专门工作推进会,辖区内村(社区)法律顾问对今年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庄坞司法所所长根据市司法局印发的《<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要求各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开展法律服务不得少于两次、每季度举办一次法律讲座、每年开展一次户外法律宣传等,对未能按时完成法律服务的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督导调度。庄坞司法所明确了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考勤方式为电子打卡和工作登记备案双重模式,并由社区干部签字确认,建立工作提醒制度,对经2次工作提醒或不能有效提供法律服务的,由派出单位予以严肃问责,保证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有效服务。
 
  下一步,庄坞司法所将进一步突出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精准服务,以社区为单元,划定服务区域,缩小服务半径、提升服务效能。建立法治问诊,开展“订单”普法,在村(社区)合同签订、资产处置、“三资清理”、矛盾调处等方面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供给,实现按需服务、即时服务、精准服务。(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