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红蕾)为深入贯彻落实和学习宣传民法典,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在全镇营造崇尚民法典、学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良好氛围,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走进校园,走进课堂,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在新学期的第一天给青少年送上了一份特别的礼物。
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民法典知多少”为切入点,详细介绍了民法典的诞生过程和重要作用;以“校园内常发生的安全问题”为结合点,重点介绍了民法典中和青少年生活息息相关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责任承担问题、高空抛物法律后果、自愿参加高风险活动发生意外责任承担、青少年未经父母同意花钱打赏游戏主播、送给同学的东西能否要回等问题,让他们对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不当得利等民法概念有了直观而深刻的认识;以“遇到问题如何解决”为发力点,突出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要求广大青少年积极学习民法典,让民法典在校园里真正活起来、落下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此次送民法典进校园活动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芦柞司法所将进一步创新青少年普法形式,使法治教育经常化、规范化,更好的激发全镇青少年的学法热情。(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