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英启玉)自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后,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矿坑司法所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结合矿坑镇当地的实际情况,矿坑司法所适时开展了具有矿坑本土特色的网格普法员进集市宣传活动。
截至目前矿坑司法所共开展民法典进集市宣传活动5次,共向群众发放宣传彩页310多份,使网格普法宣传员进集市宣传民法典,已经成为矿坑境内各大集市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加深民法典在辖区内群众中的知名度和认知度。下一步矿坑司法将以此次系列活动为契机采用更多更有效的手段继续扎实做好民法典宣传活动。(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矿坑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