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段小龙)为了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构建平安和谐禹城, 山东省禹城市各乡镇司法所主动作为,在基层信访维稳工作中充分发挥“四大员”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参谋员”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主动为党委政府的政务决策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党委政府依法处理好重大经济、社会事务,特别是事关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的各种涉法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显示司法行政力量在信访维稳工作中“为一方服务,保一方平安,促一方繁荣”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二是充分发挥“信息员”作用。坚决把信访维稳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经常有针对性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并积极协助和参与重大疑难和易激化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主动向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三是充分发挥“调处员”作用,积极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主动参与信访事项的办理过程,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在处理信访过程中,对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上访的调处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对随时可能激化的纠纷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力求在解决信访问题过程中,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四是充分发挥“宣讲员”作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切实加强信访维稳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普法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群众正确履行公民权利与义务,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不断提高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在信访维稳工作中的质量和实效。
今年以来,禹城市各乡镇司法所共参与调处信访案件21起,已成功化解信访矛盾纠纷4起,在化解信访矛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消除了不稳定因素,为基层社会持续稳定贡献了力量。(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