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鹿云龙)2020年7月份,山东省阳谷县安乐镇刘铺村村民王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后被送至鲁西南医院治疗。住院期间,肇事车主刘某与保险公司均未出面,因此一直拖欠治疗费用,医院做出了停止治疗的决定。受害者王某某是村里的低保户,没有老伴也没有亲戚,一个人生活,因为肇事赔偿款迟迟未到,无法继续住院治疗,迫于生计与治疗压力,王某某向刘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但没有取得成效。为了帮助王某某获得赔偿,维持生计,该村法律顾问王某参与到了该纠纷中。
8月4日上午,法律顾问王某赶到阳谷县交警大队,向事故科工作人员了解了具体情况,下午赶到了刘铺村,与村委负责人对此事进行了交谈,然后又到了王某某家中听取了他本人对这次交通事故的陈述。通过三方取证,法律顾问王某详细了解了该事故纠纷的来龙去脉,遂致电肇事车主刘某,告知了该起事故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不能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的话,将会为王某某申请法律援助,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8月11日,肇事车主刘某致电法律顾问王某,表示愿意积极与受害人王某某协商解决赔偿问题,最终在法律顾问王某的帮助下,双方在村委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王某某获得了本应得到的赔偿。
随着法律全覆盖工作全面开展,越来越多的法律顾问深入到了基层的街头巷陌,兢兢业业地普法,踏踏实实地干事,通过一起有一起矛盾纠纷的化解,通过一点一滴普法工作的推进,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法律上的帮助,为营造稳定有序的社会氛围提供了强大的法律基础。(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安乐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