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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庄坞司法所三举措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胡顺胜)为发挥人民调解独特优势,积极落实基层矛盾调解化解制度,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三举措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加强村级调解队伍建设。依托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成立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老党员、退休老干部、网格警务员为成员,负责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分析研判、分流调度、调处化解和督办考核。定期结根据实际形势和农村常见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培训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
 
  二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司法所积极开展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在村调委会中指定网格警务员为信息员,由网格警务员负责对本村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信息上报,司法所做好相关记录,根据纠纷情况进行及时处置。并在各村显要位置张贴人民调员的联系方式,使群众能够第一时间联系人民调员,保证人民调员及时介入,有效防止矛盾激化。
 
  三是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对各村排查出来的纠纷问题,第一时间与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沟通商议,根据矛盾纠纷的属性与特点,确定调处思路,协调派出所、信访办、民政所、国土所等部门同志参与,优化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形成调解合力,提高调解工作的成功率。(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