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贾海宁 吴立辉)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提升辖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近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司法局常家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警示教育和学习教育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定期报告、手机定位以及请销假制度作了强调,结合反面案例,向社区矫正对象敲响警钟,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增强纪律意识、守法意识,严格遵守监督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公益活动,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切莫以身试法。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并对条例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讲解,告诫矫正对象在平时生活中不做破坏营商环境的事,自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家乡经济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
学习教育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一谈心谈话,充分了解其思想动态及生活、工作、学习等情况,确保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司法局常家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