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华波)在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高泽街道有一个“党员老兵调解室”,这是五莲县司法局打造“枫桥经验”五莲创新版的一个举措,2018初,高泽司法所依托4名退役老兵,充分发挥退役军人熟悉基层、了解民情的优势和刚正不阿、公道正派的军人品格,率先挂牌成立“党员老兵调解室”。2019年,将辖区各村“两委”干部中的党员老兵吸纳进来,“党员老兵”调解员队伍不断壮大。
加强培训学习 落实保障措施
高泽 “党员老兵调解室”揭牌成立以来,从阵地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学习等各方面入手,确保“党员老兵调解室”运行起来,真正的起到了维护和谐稳定的作用。
强化阵地建设。制作规范的“老兵调解室”门牌,依据《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制度,确保“老兵调解室”能够运行、运行起来、发挥作用,既为群众解决纠纷提供了新平台,又能发挥退伍老兵先锋模范的作用。
夯实业务素养。重视对成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夯实业务素养。重点学习《人民调解法》全文和平时常见的纠纷类型以及调解技巧和调解案卷的制作;司法所实行一对一帮带,从调解技巧、对当事人的问询、调查笔录的书写、调解协议书的书写、调解档案的制作等方面进行认真细致的讲解,做到每一名成员都能够从事纠纷的受理、调解和案卷的制作。
调解尽显本色。“老兵调解室”成员们珍视关心厚爱、维护荣誉形象、不忘初心、创造精彩。认真细致开展工作,对自己接手的每一项纠纷都是全身心的投入,为当事人着想,力争圆满调解成功,让当事人满意,让村干部佩服。
党员老兵忙调解 群众致谢送锦旗
3月26日,高泽“党员老兵调解室”调解员丁金龙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纠纷。经了解,租赁方2018年初与该村六户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每年年初付清该年度的租赁费,2018年和2019年已经支付过两次租赁费,租赁方当场出具了付款时的收到条。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发现涉及到的六户村民只有王某存在异议、情绪激动,其他村民心态比较平静,调解难度较小。调解员采用先易后难的方式,首先协调租赁方和五户村民达成协议,五户村民现场收到租赁费并出具收到条。因王某年龄较大,情绪比较激动,调解员耐心解释已经签订合同,租赁方并非不付租赁费,并且对王某自己带来的有自己签名的租赁合同进行说明和解释,最终王某同意了调解员的意见,当场接收了租赁费并出具收到条。
一场纠纷得以解决,时间已经到了中午13:00,租赁方对调解员非常感谢,专程送来了锦旗激动地说:“幸亏有你们老兵调解员为我解决了困难,前后调解了四个小时真不容易,不然春耕开始了,矛盾解决不了的话,一年的收成就泡汤了!”
党员老兵调解 边界纠纷一朝解
5月12日下午,高泽司法所“党员老兵调解员”解学川成功调解一起山林土地纠纷。
据悉,五莲县高泽街道某村村民钱某在该村东岭的承包地与同村村民邓某的花生地相邻,分地之初有界石,耕种十几年,当初的界石已经找不到了,分地记录上也没有明确标明两家土地具体分界线,所以两家因地界问题一直矛盾不断,村干部调解过多次,都未能将矛盾化解。
当事人钱某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高泽司法所详细了解纠纷基本情况后,安排“党员老兵调解室”调解员解学川对该纠纷进行调解。到达调解现场后,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情绪激动现场一度失控。调解员耐心劝解,基于无法找到当初界石的实际情况,最终调解员对两家土地重新进行了丈量,确立了界石,双方当事人对结果表示满意,成功化解这项边界纠纷。
退役发挥余热 老兵调解促和谐
2019年8月,高泽街道某村孙某来到高泽司法所,孙某称,在村西有一块地种着杨树,王某父母的坟建在该地块,因树木离坟很近,王某上坟时将坟周边三棵树毁坏,来申请调解。
高泽司法所党员老兵调解员丁金龙来到该村办公室,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调解。王某承认是他毁坏的树木,但树木离坟太近,不能给赔偿。丁金龙抓住故意毁坏树木属于违法,从公序良俗方面开展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孙某激动的说:“感谢你们高泽司法所党员老兵调解员,为老百姓做了一件大好事、大实事,以后有问题还得来麻烦你们。”
党建引领 打造调解品牌
党员老兵调解员虽然已经脱下保家卫国的军装,但是在司法行政基层一线仍然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实事,默默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他们认真细致开展工作,对自己调解的每一起纠纷都是全身心的投入,为当事人着想,力争圆满解决,让当事人满意。
2019年10月,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于松岩同志到高泽司法所专题调研党员老兵调解工作,对五莲党员老兵调解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党员老兵调解员”在新的工作岗位上,通过进村入户、普法解困、调解纠纷,积极化解民间矛盾纠纷,践行“枫桥经验”,为市北工业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截至目前,共参与各类纠纷调处化解146起,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强有力的“老兵”力量。(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