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灵活就业人员“多缴多得”的含义是什么?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社会 > » 正文

山东禹城:邻里纠纷无小事 人民调解促和谐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段小龙 赵杰 刘守新)古人云:“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关系有利于社区居民安居乐业。但因生活琐事,邻里之间发生纠纷在所难免。近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因噪音引发的邻里纠纷,促使双方实现“双赢”,收到了良好社会和法律效果。
 
  王某是一位跆拳道教练,今年暑假,王某在莒镇某村举办跆拳道培训班。由于孩子们操练时声音震天,嚷得邻居高某一家寝食不安。时间一长,高某多次找王某协调要求减轻噪音。王某认为是在自己的楼房上课,并不妨碍高某生活。于是将这件事置之度外。高某发现没有效果,于是将鞋袜、棉被、破旧家具、甚至生活垃圾摆放在王某楼道出口。孩子们发现楼道周围脏乱差,不愿再来学习跆拳道。王某让高某彻底清除,高某熟视无睹,两人因此发生了矛盾纠纷,双方互不相让,由口角很快发展到动手。在争执过程中,高某跑到家里拿来拐杖,打到王某的腿部,并撕毁了王某的衣服。由于双方争执不下,王某向莒镇司法所请求依法调解。
 
  接到报案后,莒镇司法所长段小龙高度重视,首先深入现场调查,掌握第一手案情资料,及时了解各方想法,制定切实可行调解方案,为依法调解矛盾做好铺垫。鉴于双方矛盾激烈,段所长决定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化解纠纷。7月26日,莒镇司法所针对矛盾纠纷的起因、过程、结果分别对他们进行思想疏导、批评教育、法制宣传,同时,进一步了解双方诉求。在发生争执过程中,王某腿部并没受到什么伤,只是上衣领口被撕毁了一点,他表示只要高某向自己赔礼道歉就不追责,否则他将起诉到法院。段所长对王某的诉求有了一定的了解后,顺势对高某进行个别谈话,高某的态度很端正,他愿意向王某赔礼道歉,但前提是王某必须消除噪音,否则,他也将起诉到法院。段所长了解双方诉求之后,随王某来到跆拳道教室现场,通过现场分析,指出发生噪音是矛盾纠纷起因,王某必须采取措施,消除噪音,于是王某随即雇佣禹城某装修公司对教学设施进行了重新装修,一是建成高标准隔音教室,二是对原来门窗重新安装双层隔音玻璃,效果非常显著。不久,高某一家再也听不到噪音了。他主动清除了楼道一切垃圾。最终在段所长调解下,化干戈为玉帛,双方握手言和,两家矛盾纠纷最终得到彻底解决。
 
  邻里纠纷无小事。邻里之间因互不相让,导致矛盾激化。如不及时处理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甚至会酿成血案、惨案。司法所及人民调解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8条规定,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和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邻里之间的通行、通风、采光、噪音等相邻关系。如一方给对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责令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只有这样邻居才不至于闹得你死我活,更不至于闹上法庭对薄公堂,进一步激化矛盾,
 
  人民调解在处理邻里纠纷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调解的过程也是明辨是非、明确责任,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过程。人民调解员调解邻里纠纷案件,一定要找到矛盾起因和问题症结,坚持一碗水端平,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法调解,案结事了,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和谐稳定的邻里关系,才能树立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