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莹)为简化法律援助申请程序,切实提高援助服务质量,实现困难群众申请援助“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工作目标,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法律援助中心推行以“查”代“证”便民措施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以“查”代“证”便民服务措施就是对于寻求法律援助的贫困户群众在办理援助申请时,其本人只需携带身份证件,由工作人员现场登录省法律援助信息平台核实身份信息,即可查询出该申请人是否属于低保户,对确系贫困户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者受理人可直接受理援助申请,从而不再需要贫困户群众提供其他经济证明材料,在方便贫困户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同时也提高了服务效率。
近日,王先生到阳谷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他向工作人员陈述因他与本村村委会主任有矛盾,提交不出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工作人员询问他是否是低保户和精准扶贫户,王先生称他本人既是低保户,又是精准扶贫户,但未携带相关的证明。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为了让王先生少跑腿,避免来回奔波补交证明材料的麻烦,随即通过法律援助信息平台对王先生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工作人员查询出王先生确系低保户身份后立即为其办理了受理审批手续,指派承办人员。
近两年以来,阳谷县县法律援助中心已通过法律援助信息平台和与扶贫办共享的贫困户信息平台核实办理了多宗申请人经济状况的援助案件,以“查”代“证”便民举措通过大数据信息库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推进提供了技术支撑,让只跑一次腿的服务目标变成了现实,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