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武广源)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近日,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沂城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学习。所长王兴武表示,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把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地抓实、抓牢、抓细。
学习会上,所长王兴武为大家解读了《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目的和意义,逐条讲解了该法九章共六十三条内容,逐字逐句进行分析,包括职责、监督管理、解除和终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等内容。并就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电子定位装置、请销假等方面的变化和差异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了比较。提出下步工作中要有效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要求,将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好、开展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通过此次专题学习,有效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为今后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提供全方位保障。(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沂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