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门振亮 张金霞)连日来,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通过四个加强全方位开展多形式宣传,积极宣传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走村入户宣传, 提高居民扫黑除恶意识。为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连日来,高桥镇多次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利用“扫黑除恶”流动宣传车、张贴公告等宣传载体,向广大村民、商户、摊贩、村民群众详细讲解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大意义,告知举报内容、方式和要求,让群众充分了解扫黑除恶的法律知识,并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实现了村组有通告、各村有专栏、户户有资料。
加强公布举报方式 发动群众践行监督举报。在超市、街道、集贸市场、公路道路两旁等显著位置,通过树立标牌,拉横幅,写标语等形式公布扫黑除恶举报方式和途径,积极发动群众对黑恶势力、黑恶犯罪及其黑恶势力“保护伞”进行举报,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
加强坚持综合治理 遏制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优势,要求全镇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尤其是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加强对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排查整治,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一茬接着一茬打,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加强坚持反腐败斗争和基层 “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镇纪委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于身边发生的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