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田武)山东省沂水县高庄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老人居住权纠纷。
老人有家难回
6月的一天,天气燥热,一对父子匆匆来到了沂水县高庄司法所,气喘吁吁。老人已81岁高龄,说自己的房子被儿媳占用多年,现在想搬回去居住,二儿媳不让。之前多次让村委出面协调都没有成功,今天让远在临沂做生意的大儿子陪他一起到沂水县高庄司法所申请调解,解决老人有家难回的困境。
老房子另有隐情
第二天,司法所人员协调所在管理区人员一起快速赶往高庄镇拐棒峪社区处理该纠纷。经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的谈话,了解到纠纷的复杂性。原来老人1997年就搬离该处房屋到大儿子家居住,该院落一直由二儿媳管理使用,婆媳关系长期紧张,二儿媳备受煎熬,怕老人搬回继续找她麻烦,因此拒绝老人要求。此外该处房产原先由二儿子出资同父亲一起建设,大儿子因在外经商没出工出力,担心老人百年后大哥同他们分该处房产。多种原因下,促成了二儿媳强硬的态度,坚决不同意老人搬回该处房产居住。
找出症结以情突破
了解问题的症结后,调解员同老人的二儿媳谈话,缓解心结。让二儿媳妇能认识到老人是她丈夫的父亲,是至亲,她丈夫赚钱多帮助父亲建设房子是尽孝道,也是为自己的孩子做个好榜样。该处房产确权时是老人的名字,就是他的房产,现在他要求回来居住做小辈的无权阻拦。随后调解员又做老人的工作,指出儿媳拒绝他们搬回的担忧,请老人回家做好老伴的工作,搬回后同儿媳好好相处,不要做伤害小辈感情的事,不说令大家难堪的话。
孝字当先达成和解
几日过后,调解员再次来到拐棒峪社区继续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经过4个多小时的劝解,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协议要求老人搬回居住后,双方要和睦相处,因一方原因闹不团结,该方向对方缴纳违约金500元,二儿媳两天内将该院落打扫干净交由老人居住,由拐棒峪村委监督实施。
家庭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离不开小辈们以孝当先的善良本性,也离不开老人们的理解体谅。人民调解员在处理家庭矛盾纠纷时则应当做好双方的润滑剂,以情入理寻找突破口,真正做到解决好矛盾,维护好感情。(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