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兆香)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泉庄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年之际,继续开展“无缝隙”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开展,不断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度、知晓率,泉庄镇立足实效、着眼新形势、依托新载体,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领导重视,宣传工作常态化。7月14日,沂水县泉庄镇综治中心、扫黑办、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等部门在旺山集市联合开展了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问题80余条,通过多渠道宣传活动的开展,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
二是纵深推进,宣传载体多样化。我镇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推送“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内容及举报方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村广播、村公告栏、上门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实现了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零缝隙。
三是多面发力,宣传渠道特色化。主动协调利用各类户外视频、街面LED屏等媒介循环播放扫黑除恶宣传片。同时,深入基层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入户宣传。宣传同时,鼓励、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提供犯罪线索。(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泉庄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