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秦晓)为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户部司法所开展公证、法律援助专题培训会议,全乡40余名人民调解员参加会议。
首先,会议强调了公证、法律援助的重要作用。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防止不法经济活动和无效合同的出现,有利于乡村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依法保障村集体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法律制度,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只有认识到公证、法律援助的重要作用,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两项制度的优势,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其次,讲解公证、法律援助的15则典型案例,如遗嘱公证、土地承包公证、亲人去世存款提取公证、委托公证以及农民工讨薪案件援助等,通过一个个鲜活生动的案例,人民调解员对公证、法律援助有了更加清楚直观的认识,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今后要不断学习宣传,掌握更多法律知识,为老百姓提供更贴心、高效、便捷的服务。司法所每季度例行开展类似业务培训,旨在让基层人民调解员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明确工作职责,提高业务素质,增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户部司法所)